畢業生離校時應取得哪些材料?
日期:2022-05-26 發布人:kjzy1 瀏覽量:52
畢業生離校時取得以下材料:
(一)畢業證、學位證:教務處或研究生院發放;
(二)畢業時已與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或申請回原籍的學生,除了取得已以上兩證外,還應取得以下材料:
1、派遣《報到證》:學校就業指導中心(一般委托各學院輔導員)發放;
2、戶口遷移證:學校保衛處戶籍科發放;
3、組織關系:學生黨員必須到組織部辦理組織關系轉移手續;
4、檔案:學校就業指導中心憑畢業生的報到證白色通知聯轉寄檔案。到單位后,須關心、查詢自己的檔案是否已轉到保管地,如有問題請通過電話與本人所在院系的畢業班輔導員聯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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